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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四川林下经济这样干

发布日期:2026-10-25  浏览次数: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技赋能、市场主导,加快建设“天府森林四库”,促进森林资源增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主要目标: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超过4000万亩,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林农从林下经济获得的人均年收入达到8700元。

  ·经营面积:全省林下种植和采集面积达到2700万亩,林下养殖面积达到900万亩,森林景观利用面积达到400万亩。

  ·经营主体:培育省级龙头企业50家、规模以上企业20家;力争培育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林下经济对外贸易优质主体。

  ·标准与信息化:提升产业园区20个,新建对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林下种养基地10个。

  ·人才队伍:全省林下经济从业人员突破520万人,选聘省级林下经济乡土专家200名。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林下种植,重点发展川黄连、川麦冬、川姜黄、天麻、淫羊藿等川产道地中药材,因地制宜推广林菌、林菜、林花、林茶等模式。

  适度发展林下养殖,推广YY易游体育平台林禽、林畜、林蜂模式,探索药用、观赏、科研等非食用野生动物繁育。有序发展林下采集,挖掘林下竹笋、野生菌类、药材、山野菜等经济价值。

  分区布局上,平原丘陵区重点发展林下药食同源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盆周山区重点发展道地中药材、山野菜、竹笋等;川西峡谷区和攀西地区重点发展名贵药材、野生菌、高山花卉等。

  《意见》还提YY易游体育平台出要推行上层林木提质、中层空间利用、下层循环发展的立体开发模式,促进林草复合利用。推动林下经济建圈强链、“接二连三”,完善“产供销游”产业体系。

  根据《意见》,四川将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资源,培育森林康养、林间露营、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业态。

  分区打造休闲场景,平原丘陵区培育近郊采摘体验业态和“一小时森林休闲圈”;盆周山区开展森林康养、赏花品果、竹文旅等活动;川西峡谷区和攀西地区打造攀西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和川西高原观光旅游带。

  推进“林下+”复合式消费,推广林下种植、林下采集等体验式消费。做优赏叶观花、森林徒步、康养避暑等特色产品,结合演艺、赛事、研学等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新场景。

  《意见》提出,推广仿野生、近自然经营,推行生态种养、轮作休林、分层利用,建设一批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基地。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一村一品”“一县一品”。扶持建设一批500亩以上相对连片的林下经济基地。

  支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林下经济生产道路纳入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与农村公路统筹建设。

  推动林业生产设施更新、设备以旧换新,推进5G基站、物联网终端向林区延伸,推广应用无人机、智能传感器和人工智能技术。

  探索建设一批“林业标准地”,选配生产管理用房、水肥一体、供电、通讯、信息化等设施,落实采伐限额、林地定额、建设用地、金融保险等要素保障。

  围绕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卫星车间”,推进林下产品就地初加工;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林业产业园建设精深加工“园中园”。落实林下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技术研发、品牌培育、产能提升等方面的补助政策。

  根据《意见》,四川将构建“公用+区域+企业”三级品牌矩阵,持续推动优质林下产品纳入“川字号”优品100目录,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认定和中药材“三无一全”品牌认定,推进林下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

  支持举办“供销集市”“暖心39”等产销对接活动,用好“蜀里安逸”“川工助农兴川”等平台。组织参加世界林木业大会等展销活动,办好四川省生态旅游节。

  优化县域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冷链物流布局,支持供销、邮政下沉建设村级服务网点,健全林下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推行电商集群、直播带货、社区团购、订单林业等融合发展的数字营销模式和经营业态,推动森林食物上餐桌、进商超。支持以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林下产品。

  《意见》鼓励林农以林地经营权入股合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收储、预流转林地经营权。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使用权,投资入股林下经营主体,获得资产收益。支持林下经营主体与农民开展股份合作,健全林地流转、收益分红机制。

  引导高校毕业生、乡村能人、退役军人、返乡人员投身林下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发挥乡土专家联农带农作用。

  鼓励林下经营主体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务工就业。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领办创办林业社会化服务机构。

  《意见》提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符合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要求的林下经济相关项目,可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办理规划许可。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单个项目建设用地不超过30亩的,可在村庄规划中实施点状布局。

  支持经营主体实施林地复合利用,在林下安置可移动设施。林下农产品初加工和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享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统筹用好符合条件的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

  落实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产业贷款纳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支持将林下特色品种纳入农业保险财政奖补名录。

  《意见》要求,发展林下经济应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得破坏森林资源,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不得造成土壤结构破坏、污染或水土流失。

  不得利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禁止利用区域发展林下经济。

  支持优先利用人工商品林,适度利用国家一级公益林以外的公益林。科学编制林下空间利用指南,合理确定森林郁闭度和主要树种保留株数。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森林资源增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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